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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放管服工作的通知》
2017-05-02
近日,河南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电价放管服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燃煤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电价,由省电力公司自省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文件或超低排放验收公告次日起执行。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清洁采暖居民电能替代工作;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电价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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