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临2018-48-监事会2018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4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201811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181122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B1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其中: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张静、张岩、刘中显、崔健监事共5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 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监事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了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等新规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第4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