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临2020-4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58日召开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 2020 5 15日召开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 聘任余德忠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 聘任张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3. 聘任代艳霞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4. 聘任肖合燕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5. 聘任宋嘉俊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余德忠先生、张勇先生为公司董事,由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516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余德忠,男,1967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在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焦作电厂、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副主任、主任,运行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200611月至20088月,任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9月至20101月,任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01月至201202月,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2月至20189月,在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期间20161月至10月,兼任党委书记);201810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余德忠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勇,男,19765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19949-19987月,河南大学新闻编辑学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19999-20027月,河南大学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28-20079月,河南省建设投资总公司发展研究部、资产管理一部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200710-20089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200810-20099月,河南投资集团资产管理一部高级业务经理;200910-20124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主任;20124-2014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6-201411月,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201411月至今,在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57月至今,兼任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代艳霞,女,1979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27月至200510月,在河南安阳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工作;200510月至20117月,在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18月至20187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副主任;20188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811月至今任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代艳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肖合燕,女,1978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20077月至200911月,在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911月至201012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012月至20118月,任郑州拓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8月至20132月,任河南投资集团担保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32月至201610月,任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610月至20199月,任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910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肖合燕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宋嘉俊,男,1963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9-19847月,西安交通大学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19847-199212月,平顶山姚孟电厂,历任值班员、专责工程师、部门党支部书记;199212-19945月,平顶山姚孟电厂运行一分厂党支部书记;19946-19959月,南阳鸭河口电厂筹建生产准备部主任、运行支部书记;199510-19963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事办主任;19964-19991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19992-20122月,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9-20122月,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3月至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宋嘉俊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